各专业技术人员:
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东人发[2017]70号)的有关要求,为做好我市机电工程和电子专业技术人员中、初级职称材料受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受理专业
机电工程专业设四个专业,分别为机械、机电、电气、自动化;
电子专业设两个专业,分别为电子、电子技术;
二、申报途径
申报人登陆“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”进行网上申报,经单位审核、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,由所在单位核实、盖章后送至东莞市工程师协会。
三、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
1.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,预留修改时间为9月1日-18日,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0日(过期不再受理)。
2.纸质材料报送地点: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大宏山工业区E座二楼(玉成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旁)。
四、纸质材料要求
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,对照省、市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,认真填写有关表格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(过后不补)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《( )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》(表一)2份,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分别粘贴于两个档案袋上。
(二)《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(表二)2份。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贴上照片,A4纸双面打印,其结构、字体、字号、页码不予改变,认真核对每个签名和公章。
(三)《( )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(表三)2份,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A3纸打印,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手写,认真核对每个签名和公章。
(四) 《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(普通)》(表四)2份,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联系方式。
(五)申请人的《证书、证明材料》(表五)2份,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A4纸双面打印,其中学历(学位)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交市工程师协会验证后退还原件;申请中级需要需提供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年三年的继续教育证书(彩色黑白均可);最后一页粘贴申报人在现单位至少半年参保明细表(其中一个险种即可)。
(六)《业绩、成果材料》1份(表六),包括<获奖材料>、<科研成果、专利材料>、<论文、论著材料>、<其他业绩成果材料>)。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,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、成果材料,包括论文、著作、奖励等证书、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(其中规划、设计申报人员附图纸图签、获奖证书;施工、管理申报人员附项目班子任命书、项目竣工备案表、项目获奖证书等。非个人的获奖项目,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),原件经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,提交复印件并按分类合订成册。提交的材料应与《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()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所填内容相符。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、学术技术成果、专业技术项目,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、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。
申报人提交的论文(著作)应是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。论文原件需要上交,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本人论文正文页(内容应齐全)即可(撕除无关的内容),申报系统中应同时上传pdf格式扫描件和word文档。
(七)《贴资格证相片、身份证复印件页》1份(表七)。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,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,贴在《贴资格证相片、身份证复印件页》上(每张照片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,以便制作证书时揭取)。
(八)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》(表八)1份,此表由申报人自己打印,交所在单位盖章。
(九)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(聘任期满)考核登记表》(表九)1份,此表应提供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年各1份,双面打印。
(十)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》1份。用A4纸单面打印,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,标题下面和结尾处申报人手写签名,字数不超过3000字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方式:0769-22884137
联系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大宏山工业区E座二楼(玉成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旁)
东莞市工程师协会
2017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