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各单位在结束公示之后,按要求填写评后公示表,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1.序号写公示文件附件1中申报人姓名前面的序号;
2.落款日期写公示结束后,单位盖章日期;
3.资格名称根据申报人实际申报专业填写,例如机电工程师,填“机电”专业“工程师”资格;
4.递送方式可采用快递方式,地址为:东莞市莞城区华兴路8号彩丽建筑公司前台(工程师协会) 彭老师 22884137。
如有疑问可致电22884137进行咨询。
东莞市工程师协会
2017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