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正式启动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。与往年相比,今年申报有重要变动,请各位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关注。
一、申报核心信息
(一)申报范围
东莞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,公务员、离退休人员、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。
(二)关键时间节点
市评职称:2026年1月15日 - 3月16日申报,3月17日00:00系统关闭,不再接收新申请。
特定行业:卫生健康、中小学教师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、乡村工匠、技工学校教师、图书资料等专业,申报时间由对应主管部门另行发文。
送省评审:申报时间以省评委会通知为准,需通过省系统或相关网站查询。
审核截止:2026年5月10日完成所有材料审核。
缴费截止:2026年6月7日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,费用不予退还。
专家评审: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。
(三)申报条件
符合省各系列(专业)职称评价标准,初次考核认定需满足《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》。
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(高校及自主评审单位除外),需提供2025年度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。
学历与资历需匹配,技工院校学历与同等国民教育学历待遇一致(中级技工班 = 中专、高级工班 = 大专、预备技师班 = 本科)。
二、系统调整与申报途径
(一)系统调整核心
原“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”全面停用,历史数据不迁移,2025年申报需通过新平台发起,个人账号需本人注册保管,核心信息错漏原则上不予更改。
(二)申报渠道区分
市评职称: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(东莞站)”(网址: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portal/index?region=441900),搜索“职称评审申请”或“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”,选择对应事项在线申报,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至指定申报点。
送省评审:登录“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ggfw.hrss.gd.gov.cn/gdweb/ggfw/web/pub/ggfwzyjs.do),注册账号后申报,需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市人社局审核,再报送省评委会。
三、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
(一)通用前置步骤:评前公示
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显著位置公示《()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(不含法定节假日),同时摆放学历、职称、业绩等材料供查验,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。
(二)市评职称详细流程
1. 线上申报: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登录,按系统指引填报信息、上传电子材料,提交后通过“就莞用”小程序或信息平台查询进度。
2.线上审核:职称申报点或评委会办公室审核,退回补正需在“就莞用”信息平台操作,审核通过后生成缴费单。
3. 缴费:2026年6月7日前通过“就莞用”平台扫码缴费,初级/初次认定280元、中级450元、高级580元+答辩费140元(乡村工匠除外)。
4.递交纸质材料:打印审核通过的表格并装订,携带材料及缴费凭证递交至对应申报点(附件2可查地址及电话)。
(三)送省评审详细流程
1. 注册申报:通过省系统注册账号,选择“评审申请”或“考核认定申请”,填写个人信息(人事管理单位按专业选择,建筑、化工、轻工、生态环境、电力专业可选对应的社会组织,其他专业人事管理单位选单位所在地人社分局,主管单位统一选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)。
2.材料审核:携带纸质材料(含原件及复印件)到选定的人事管理单位审核,再通过“就莞用”小程序预约市人社局审核(部分行业协会可代跑腿)。
3.报送省评委会: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,将材料报送至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。
(四)材料核心要求
需提交申报表格、身份证件、学历学位证明、社保凭证、业绩成果、诚信承诺书等,材料需与申报表逐一对应。
电子件需按要求扫描或拍照上传(pdf或jpg格式),纸质件按规定规格装订(A4/A3纸、左侧装订)。
签订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》,造假者3年内不得申报,已取得职称将予以撤销。
四、评审规则与政策倾斜
(一)评审规则
评审以品德、能力、业绩为核心,同意票数达评审专家总数2/3以上为通过。
市评职称可实行全员或随机抽取答辩,答辩围绕工作经历、业绩成果、学术水平等展开。
(二)特殊群体倾斜政策
1.台湾专业人才:持认可职业资格可申报同级或高一级职称,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境内。
2.外籍及港澳台人才:自愿申报,基层技术骨干满足年限可直接申报副高/正高级职称,外语、计算机、继续教育不作要求。
3.海外高层次人才: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直接申报对应职称,不受部分条件限制,境外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材料。
3.疫情防控一线人才:已认定人员继续享受原有激励政策,不实行政策“收缩”。
4.东莞特色人才:四类及以上(不含博士)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。
五、结果与证书管理
评审结果公示后,通过人员可在省职称管理系统下载电子证书。
《评审表》《考核认定申报表》需存入人事档案,丢失不予补办。
证书核心信息错漏一般不予更改,个人更名或身份证重号可凭公安机关证明佐证。
六、防骗提醒与官方渠道
(一)警惕虚假中介陷阱
各级评委会及组建单位不指定、不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代办申报,不收取评审费以外的“服务费”“代办费”。请勿轻信“代办申报”“包过评审”“内部名额”等虚假宣传,所有申报流程、材料要求均以官方通知为准,谨防财产损失。
(二)官方查询与咨询渠道
省系统入口:https://ggfw.hrss.gd.gov.cn/gdweb/ggfw/web/pub/ggfwzyjs.do(查评审通知、资格条件、证书下载)
东莞申报点/评委会信息:登录市人社局官网(https://dghrss.dg.gov.cn/)“政务公开 - 通知公告”栏目查询附件1、附件2
咨询电话:请查阅通知附件中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及联络点的联系方式。工程系列如有疑问,仍可致电东莞市工程师协会咨询,电话:22884137。
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务必重视系统调整要求,提前熟悉操作流程,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申报事宜,远离虚假中介,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,避免因系统使用不当、材料问题或受骗影响评审。
